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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卫东港生态湿地水利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08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815

1. 招标条件

   靖江市卫东港生态湿地水利工程初步设计已由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靖发改审[2017]96号文《靖江市发改革委关于市卫东港生态湿地水利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靖江市华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靖江市卫东港生态湿地水利工程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关于准予靖江市电镀集中区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14]49 号),确定电镀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站尾水(含重金属镍、铬等)中有 0.3 万 t/d 进入生态湿地处理。靖江市电镀集中区内企业生产和生活污水经电镀集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3 标准后,尾水直接通过泵站排放生态湿地,处理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后入丹华港。靖江市华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施工图设计。

2.2工程内容及规模

建设处理规模为0.3m3/d生态湿地处理中心;整治卫东港河道500米;铺设管径DN200污水输送压力管道800米,承包人试运行期2年(含缺陷责任期)。项目投资2978万元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卷技术条款和第三卷招标图纸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3工期

工程计划工期8个月,2018年3月开工,2018年10月底完工验收。

2.4支付方式:每完成工程价500万元以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60%;工程完工初验合格后支付至进度款的70%;通过省水利厅排污口验收(通水排放达标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决算审计价(扣除两年运行费后)的80%;余款在试运行两年内分两次支付。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按照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泰人社发【2016】35号)《转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要求提供按月的农民工劳动考勤和工资支付书面记录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单,如不能提供有效资料,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近5年内(指201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类似生态湿地工程施工业绩,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若有其他中标项目仍在建的,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本工程投标:1、合同工程量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2、通过工程预验收。3、通过合同完工验收。4、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5、因非承办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120天(含)。符合以上条件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业主出具的项目经理可离场投标确认函,确认函原件须与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一并递交,未随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投标文件)提交的证明材料不予承认,并可能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3.3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经检察院咨询系统查询,201711日至公告发布日,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派员于2018年1月8日至1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下同),携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⑥经办人身份证和所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未缴纳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须由其主管机关出具证明)、⑦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⑧投标人的类似生态湿地工程经历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上均须交验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江苏省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9室(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

  招标人于2018年1月13日9:30在靖江市华晟重金属防控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并集中踏勘现场,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参加并签到。如拟任项目经理未能出席投标预备会的,评标得分中将扣2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30日上午9:30,

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6.2 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7、开标

本次招标定于2018年1月30日上午9时30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作为委托代理人并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8. 联系方式

     人:靖江市华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政府大楼水利局421

联系人:邵亮

电话及传真:0523-89180421

 

招标代理: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39

联系人:华艳、季楷

 编:225300

 话:0523-86896698、1395269846218036783799

 真:0523-89988698 

电子邮箱:jiangsuhongyuantz@163.com

9 备注

9.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泰州水利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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